天河区2026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GZ26-ZFG0801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河区2026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28500.00元(含税),招标人为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采购内容:①天河区2026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组1,预算金额613400.00元;②天河区2026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组2,预算金额606200.00元;③天河区2026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组3,预算金额608900.00元;2.简要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3.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若在服务期限内,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视作合同期结束;若服务期限到期,采购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也视作合同结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河区2026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组1;
(002)天河区2026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组2;
(003)天河区2026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组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河区2026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组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独立参与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包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002天河区2026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组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独立参与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包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003天河区2026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组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独立参与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包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网上报名:供应商登入 https://www.gdzdbidding.com“招标信息—下载中心”下载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发至电子邮件(gdzdte@163.com)到我公司。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 https://www.gdzdbidding.com“招标信息—下载中心”下载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68号501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3.如为联合体投标,《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中的“单位名称”一栏须注明牵头方和成员方的单位名称,其余单位信息则按牵头方的单位信息进行填写。4.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文件售价:500元):收款人:广东众得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账号:1096200000102427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68号5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68号501
七、其他
1.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gdzdbidding.com/)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中路 15 号
联 系 人:/
电 话:020-851084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众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 168 号 501
联 系 人: 贝工
电 话: 020-87375913
电子邮件: gdzdte@163.com
